在MLB輾轉成為所謂的「潮牌」之前,也曾令肖申克監獄瘋狂。當魚腩球隊波士頓紅襪在1967年一舉殺入總決賽時,人們仿佛看到了希望,如果連紅襪隊都能起死回生,或許其他人也行。
受此感染的還有故事的主人公安迪·杜佛尼,他重新披上了「自由的隱形外衣」,延續了自我救贖之旅。
截至2021年春,全美在押人數為180萬。而在豆瓣上有超過410萬人標記看過《肖申克的救贖》這部史上最有名的越獄電影。
正如故事的敘述者所言,安迪的與眾不同之處在于「自由的感覺仿佛一件隱形外衣披在安迪身上,他從來不曾培養起一種坐牢的心理狀態,他的眼光從來不顯呆滯,他也從未像其他犯人一樣,在一日將盡時,垮著肩膀,拖著沉重的腳步,回到牢房去面對另一個無盡的夜。」
讀完斯蒂芬·金的原著,說不好是否對安迪的遭遇更加感同身受。他的特質很可能不是因為他的無辜,而是因為入獄前曾受人尊敬地生活過。
就像書中的「我」所說:「我也很佩服他,儘管他碰到不少麻煩,還是繼續過他的日子,但世界上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卻辦不到,他們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這麼做,其中許多人根本沒有被關在牢裡,卻還是不懂得過日子。」
只是「我」沒能進一步指出其中的環境因素,在美國,這種差異可能主要是階層導致的。正如《異類》一書所言,中產階級的孩子最終形成了「權利」意識(a sense of entitlement),包括認為自己有權提出自己的特殊要求,有權參與制度互動。他們在各種情景中更加自如,願意分享信息,並希望贏得別人的關注。也正因為如此,安迪才能夠在獄中「重操舊業」,以換取圖書館的擴建和相對更好的待遇。相比之下,勞動階層家庭的孩子無論在甚麼環境下,都不知道如何為達到良好願望「制定策略」。而這種「實踐智慧」正是在家庭中習得的。
對於從未體驗過自由的人來說(比如《我在伊朗長大》的女主人公),忽然間來到一個完全自由的環境,就像服刑多年後被假釋的犯人一樣,他們懷念高牆裡的溫暖並不能證明監獄的優越性。
綜上,安迪的這件外衣,我們恐怕穿不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