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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球

小學我就知道了

上周日守門時還因為用腳擋出一次射門而被球友稱為「奧納納」,周中就因為抱起隊友的回傳球而被「善意提醒」,儘管我用腳先停了一下球。

不知從何時起便對回傳規則有了這樣的理解,甚至可以說是深信不疑。想來應該是小學。以至於回來之後還特地在上地群裡詢問規則是否改過。

事實證明,據稱改變了足球歷史、限制守門員用手接回傳球的規定是1992年引入的,也最終促使了諾伊爾、奧納納等「門衛」的誕生。也就是說,我對這一規則的認識從一開始就是錯的。

不過,無論是在中文還是英文的討論區裡,認為守門員「只要先用腳碰一下,就可以用手抱球」的人也不在少數,但其實規則上寫的是守門員必須要「明顯地將球踢回比賽」(或試圖這樣做)。

如此說來,「小學我就知道了」的事情還真不少。如果有人略帶微笑地糾正你,也不用覺得不好意思。下次能知道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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