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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塔希提到橫店

不知甚麼原因,毛姆的書似乎總被當成「心靈雞湯」,以至於上學時從沒想過要讀。剛剛讀完《月亮和六便士》,也慶倖沒有因過早讀它而簡單地將其視為某種精神感召。

書中的主角為了畫畫拋妻棄子、流浪街頭,並最終像高更一樣來到了塔希提。他的經歷讓我想起電影《社交網路》中對紮克伯格的評價,「You are not an asshole, Mark. You’re just trying so hard to be.” (你不是一個爛人,馬克。你只是特別努力想變成爛人。)

這種自我毀滅式的藝術追求對身邊的人而言無異於一場災難。一心想要幫助他的荷蘭人的悲慘遭遇反倒成為全書最打動我的部分。

小說敘述者說,「我並不認為他(主人公)到這裡(塔希提)就變得沒那麼粗魯、自私或野蠻,但這裡的環境更加寬容。」原因是「這裡各種形狀的孔都有,無論什麼樣的塞子都能各得其所」。

「橫漂」常被影視劇描繪成現實中的「追夢者」,而《紀實72小時》中一位在街頭唱歌的福建女孩或許道出了很多人的心聲:「……我都不想要離開橫店,因為我覺得橫店這條街嘛,就是唯獨可以讓我們在這裡唱歌,別人也不會罵我是神經病。」

與其渲染、仰慕書中主人公的偏執,不如思考寬容從何而來。如果每一條街都是巴黎、塔希提或橫店,那麼藝術與生活、天才與普通人,以及人們常說的夢想與現實,也不必隔得那麼遠、傷得這麼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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