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MLB辗转成为所谓的“潮牌”之前,也曾令肖申克监狱疯狂。当鱼腩球队波士顿红袜在1967年一举杀入总决赛时,人们仿佛看到了希望,如果连红袜队都能起死回生,或许其他人也行。
受此感染的还有故事的主人公安迪·杜佛尼,他重新披上了“自由的隐形外衣”,延续了自我救赎之旅。
截至2021年春,全美在押人数为180万。而在豆瓣上有超过410万人标记看过《肖申克的救赎》这部史上最有名的越狱电影。
正如故事的叙述者所言,安迪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“自由的感觉仿佛一件隐形外衣披在安迪身上,他从来不曾培养起一种坐牢的心理状态,他的眼光从来不显呆滞,他也从未像其他犯人一样,在一日将尽时,垮着肩膀,拖着沉重的脚步,回到牢房去面对另一个无尽的夜。”
读完斯蒂芬·金的原著,说不好是否对安迪的遭遇更加感同身受。他的特质很可能不是因为他的无辜,而是因为入狱前曾受人尊敬地生活过。
就像书中的“我”所说:“我也很佩服他,尽管他碰到不少麻烦,还是继续过他的日子,但世界上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却办不到,他们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这么做,其中许多人根本没有被关在牢里,却还是不懂得过日子。”
只是“我”没能进一步指出其中的环境因素,在美国,这种差异可能主要是阶层导致的。正如《异类》一书所言,中产阶级的孩子最终形成了“权利”意识(a sense of entitlement),包括认为自己有权提出自己的特殊要求,有权参与制度互动。他们在各种情景中更加自如,愿意分享信息,并希望赢得别人的关注。也正因为如此,安迪才能够在狱中“重操旧业”,以换取图书馆的扩建和相对更好的待遇。相比之下,劳动阶层家庭的孩子无论在什么环境下,都不知道如何为达到良好愿望“制定策略”。而这种“实践智慧”正是在家庭中习得的。
对于从未体验过自由的人来说(比如《我在伊朗长大》的女主人公),忽然间来到一个完全自由的环境,就像服刑多年后被假释的犯人一样,他们怀念高墙里的温暖并不能证明监狱的优越性。
综上,安迪的这件外衣,我们恐怕穿不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