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就在魔岩三傑香港紅磡演唱會的前後,剛上學的我、我的媽媽和我當時的音樂老師齊聚一堂,在中關村某小學的傳達室裡也舉行了一場演唱會 —— 對我日後的音樂生涯產生了決定性的作用。
「跟我唱」,戴著高度近視鏡、即將退休的音樂老師對我說。當時她大概和上課時一樣,只是唱了幾個音。弱小無助的我坐在老師和家長中間,試著模仿她發出的聲音。「好了,不用唱了,在您面前也是這樣,看來他上課確實沒有搗亂,是真的不會唱。」
我不知道這樣的教學法是否還流行。但從那之後,我對唱歌這件事算是徹底放下了。一直到今天,我判斷一首歌除了看歌詞,就是看它有沒有感動到我。至於樂理啊技巧啊什麼的,音樂老師都放棄了,我還執著甚麼呢。
這一標準也不能說全錯,音樂我雖然不懂,但有沒有感情還是能判斷的。光有技巧,沒有感情,恐怕也不能算太好的歌手。所以我總覺得我表哥唱歌不錯,自彈自唱,是很有感情的。當然太煽情了也不行,就像傅雷說蕭邦的夜曲浪漫過了頭。
劉子超在中亞之行中遇到一位只放伴奏帶的司機,詢問後得知他叫賽力克,二十一歲,算是迪瑪希的師弟,為了追逐音樂夢想,來到新的城市,當他唱起歌,「穿行在灰白色的城市裡,周圍是令他陌生的新奇建築,但他的臉上瞬間有了感情,他的聲音有了感情,甚至他換擋的動作也有了感情。」
還好沒有老師請家長說我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