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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退的群不多了

前一陣在家辦公,聽到外面的小朋友還在玩 「手心手背,狼心狗肺」,就知道一切都沒有改變(小時候沒玩過這個的可以搜一下)。

昨天關於中關村寫字樓查疫苗的文章剛好撞到熱點上,為公眾號帶來了一些新的讀者。其中一位老先生打賞之後還回復了一句:「你是好樣的,人民的代言人」。所幸他沒有關注,不然看到這篇文章,態度是否會發生180度轉彎。

在林達第一本書《歷史深處的憂慮》中,講述美國的「言論自由」時列舉了黑人運動領袖馬康姆· X的事例,他曾宣稱「以暴力反對暴力」,並在甘迺迪遭暗殺、全美震驚哀痛之際,發出了「惡有惡報」的評論,令輿論譁然。

即便如此,「除了他的伊斯蘭教組織的教主因此令他禁口九十天之外,也沒有任何其他方面對他的言論加以限制,因為他是合法的。他有權說出他的個人感受。」

林達希望以此說明,過激的言論同樣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。但是,如果一個國家只能聽到,也只保護過激的言論,情形又會如何呢。

好吧,就算你有額手稱慶的自由,我們至少還有退群的自由,只是可退的群也不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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