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妇女节时曾经分享过联合国的《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》,其目的是促进性别平等、消除性别偏见。今天刚好看到台湾对国语辞典涉及性别平等议题审修工作的说明。
每逢过年串亲戚时,总要事先预习一番如何叫人,以至于现在有了专门的称谓计算器。当然,很多语言并非是一成不变的。比如“外祖父”的原释义为:称谓。对妈妈的父亲的称呼。但通过观察当代普遍用法,并考虑到现今法令中祖父母无内外之别的性平观点,修订后的释义为:称谓。对妈妈的父亲的称呼,今亦称“祖父”。
之前聊赵雷的歌,说过《三十岁的女人》等歌词写得不太好。这次对词目例句的审修也专门提到这一点,即原则上不涉及容貌、身体等评论,以避免物化之嫌。比如“新郎”一词的例句从“这位新郎娶得如花美眷,脸上布满了笑容。”改为“这位新郎终于娶得追求多年的意中人,脸上满满的幸福。”
这已经是台湾5年来第二次对辞典涉及性平议题的内容进行全面审修了,预计将于年底完成。还记得联合国曾说使用暗示某个性别优于或不如另一性别的表述(如“娘娘腔”)属于歧视性语言吗,我们甚至走得更远。
“妈妈的爸爸叫什么”上的4条回复
前几天想起大学时候看的英国小清新片《时空恋旅人》,时隔多年第一个想起的还是当时就感觉到不舒服的性别梗段落(男主用时空倒流的方式和不知情的女主来了好几次“初夜”),这在2013年是个笑点,放在今天肯定会被骂吧。国外的两性平权之路也是一点点走起来的。
语句中的形容词很多,主要看形容出现时需要表达的情绪。如果形容的目标符合当时环境也许就应该是个好句子。现在众人为避嫌、谬误、简洁等事阻塞了形容之使用才是根本症结。行文只有实际内容而无情绪、环境之味道才是种愚蠢。任何一种公文写作类之文体应直接取缔,其摧毁的本质上是人类的基本性格、习惯。所谓之规范即为丧失可读性接受统一性,文字若无可读性便是不近人心的,是不可推广的。而眼下歧视与否是否仅在字典、律条之中有所改变并不直抵人心。甚至可以说,真正的歧视在小说、民间闲话里才有过表达的痕迹,而在所谓正经的历史里并没有真正直观的表达。
追求平权的道路任重而道远,今年新国辩的辩手黄思晗的发言非常精彩,虽然数据上有偏差,但论述的事件是确实发生过的。男女平权这方面周总理的论贤妻良母与母职这篇文章是我的启蒙,在里面我看到了现代社会依然存在的对女人的要求,作为一个女性,不得感到毛骨悚然。对这方面越关注,才发现,曾经习以为常的东西,是无数先驱争取来的。平权之路虽远,但也得有人发声,很多改编的电视剧将正面人物都改做男性,把不好的反面角色都改成男性,无数的网友发现,发声,虽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,但也证明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学会跟人打交道确实是一门学问。